中华医学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2019-12-03 14:18:00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与要求
1. 2015年以来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项目均可申请以中华医学会名义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2015年以来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获奖项目可申请以中华医学会名义提名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
2. 申请提名的项目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项目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申请通过中华医学会提名的项目,不得再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提名。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 2018、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
(4)经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技术内容不能提名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
(5)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执行。
二、申请提名项目的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进行自评,符合提名要求者,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填写《通过中华医学会提名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意向征集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将Word版和PDF版于2019年12月12日12:00前发至附后邮箱,逾期或意向征集表版本不全或内容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三、中华医学会提名工作
我会根据项目受理情况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请提名名额,并组织完成申报书填写、项目公示等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 盟:010-85158436 songm@cma.org.cn
徐 曼:010-85158556 xuman@cma.org.cn
张利平:010-85158573 zhanglp@cm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214室
邮政编码:100710
附件: 1. 通过中华医学会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意向征集表.xlsx
2. 国家奖励办《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zip
中华医学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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